本會介紹:
1. 設立登記日期 :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。
2. 設立宗旨 : 宣揚中華傳統優良文化藝術、提升文化生活品質、促進國際文化藝術交流。
3. 設立許可機關 :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1107188 號函。
4. 本會董事共 9 人。
陳國和 先生、陳品穎 小姐
朱志威 先生、李瑞鶴 女士
盧立偉 先生、賴維鈞 先生
呂伊柔 小姐、高妙華 小姐
劉幼玲 小姐



本會組織:



辦理業務:
一、宣揚中華文化傳統藝術,促進傳統舞蹈與現代舞蹈文化交流。
二、國內外傳統文化藝術推廣及學術研討活動。
三、加強國內外文化藝術團體與基金會聯繫合作,促進國際間文化藝術交流。
四、獎助優秀人才從事文化藝術之進修與推廣。
五、發行傳統文化藝術相關之刊物及宣傳品。
六、其他足以達成本基金會宗旨之事宜。